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鼓勵企業和創業者共享使用各類科技創新資源與服務,根據《嘉興市級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嘉科綜[2015]69號)規定,現先行推廣使用A、B和D券,現將市級科技創新券申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市本級注冊的企業及創業者,優先考慮各類型科技型企業,及在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取得名次的企業和創業者,且財務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使用范圍
。ㄒ唬〢券(技術服務券):企業或創業者在新產品、新技術研發過程中使用創新載體提供的檢驗檢測、科技查新等技術服務;
。ǘ〣券(資源共享券):企業或創業者新產品、新技術研發過程中共享使用創新載體的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技儀器設備和科技文獻等創新服務資源。
。ㄈ〥券(專利代理券):企業或創業者委托專利中介機構申請專利;
三、申領流程
。ㄒ唬┢髽I或創業者申領科技創新券必須登錄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www.zjsti.gov.cn),通過創新券服務系統在線申請創新券。首次申請創新券的企業或創業者,需要進行資格認定,審核通過后,方可申請創新券。
。ǘ┠軌蛱峁┯嘘P服務、高校、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和其他創新載體,必須先登錄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進行申請,審核通過之后就可成為提供服務的機構。市外的服務機構需與市科技局簽訂協議,確認資格。
。ㄈ┢髽I或創業者登陸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在“創新地圖”上向創新載體在線預約所需服務;雙方合作協議或合同簽訂之后,企業或創業者通過市級創新券服務系統在線申請使用科技創新券,審核通過后,創新券即在線支付給對應創新載體。申領流程圖
四、提供材料
企業、創業者和創新載體首次注冊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需提供以下資料:
企業: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2.稅務登記證副本;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4.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5.其他證明文件,除以上文件外,同時還可提供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書、現金流量表、計劃使用創新券的科研活動簡介或項目計劃書等有利于自己申請取得創新券的證明材料。
創業者:1.負責人身份證等個人信息文件;2.該創業團隊獲獎證明文件;3.其他證明文件,可提供計劃使用創新券的科研活動的簡介或項目計劃書等有利于自己申請取得創新券的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申請A券每筆額度不超3萬元,年度內不超10萬元。網絡在線審批時間:正常工作日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受理中心聯系人:劉怡婷,電話:0573-82651781
嘉興市市科技局:甘人杰,電話:0573-82159860
嘉興市科學技術局
2015年8月31日